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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达集团继续被省工商局 公示为“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
发布时间:
2018-10-12
来源:
为推进山东企业诚信建设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履约、守法经营,根据《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》,山东省工商局决定,向社会公示2016~2017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,山东鸿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荣列继续公示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,这是公司自1996年以来连续获得此项荣誉。
多年以来,鸿达集团坚持不懈推进企业诚信化建设,守合同重信用,建立健全了各项合同管理制度,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依法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。公司严格执行《产品质量法》和《合同法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按标准和客户要求生产发货,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,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。公司先后荣获了 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、“全国诚信守法企业”、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、“全国创名牌重点企业”、“山东省文明单位”、“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等诸多荣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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